「往有商人貸他半錢久不得償。即便往債前有大河。雇他兩錢然後得渡。到彼往債竟不得見。來還渡河復雇兩錢。為半錢債而失四錢。兼有道路疲勞乏困。所債甚少所失極多。果被眾人之所怪笑。世人亦爾。要少名利致毀大行。苟容己身不顧禮義。現受惡名後得苦報」
林肯在沒有做美國總統的時候,他曾經做過律師。他在做律師時,表現出非常公平正直善良的行為來。有一次,他承辦了一件事--那是一個富有的人,向一個貧窮的人討債,他說窮人欠他十元美金,這筆債非討同來不可。但窮人連三餐飯都沒法維持,那來多餘的十元還債呢?可是富人不理會窮人的苦衷,非索還這筆債不可,於是僱用林肯做律師,說明自己要索還這筆債的意思,請林肯替他政府起訴。林肯聽完了富翁的說明,很冷靜從容的答覆說:
「我一定有法打贏這場官司,不過,我需要手續費三十元。」
「三十元手續費不貴。」富翁非常高興的掏了三十元美金,放在他的寫字檯上說:「那就拜託你了。」
林肯坐著沒有動,祇是不急不忙的說:
「如果窮人,願意還你這筆債呢?妳是不是還要告他?」
「那當然不要了。」富翁說:「但那窮人決定還不起這筆債的呀!」
林肯很是誠懇的說:
「我明天一定將閣下的事辦完。」
富翁走了,林肯就請那個欠債的人來見面,並問他:
「你欠某富翁一筆錢是嗎?」
「是的。」窮人苦惱的說?「他一直向我催討,我連飯都沒有得吃了,那裡有還債的錢呢?」
「不要緊,」林肯安慰他說:「現在我給你二十元美金,明天你跟我去見他,還他十元,還有十元留著自己用。
窮人見到林肯先生如此幫忙,真是感激得幾乎流下淚來。第二天見面時,富翁見窮人很禮貌的還他十元,就沒有再找他麻煩,結束了這件事,林肯沒有花什麼工夫就得到十元的手續費,這富翁不是顧小失大嗎?
佛在經中,也曾說過這樣類似的故事:
在很久以前,有個極為富有的商人,住在恆河南岸。他家裡擁有值錢的珍寶,和眾多的田地房屋,特別是住的房屋,真走高廣輝煌,以他擁有的財產來論,可以說是富可敵國,可是他在經商的時候,仍然斤斤計較,一點不肯馬虎吃虧,客人就是欠一個錢,他都要認真的討回來。
他想到在五年前,曾經賒給人家一角錢的貨,他翻開舊賬,發現這筆賬快被遺忘了,應該立即派人去討;可是他想到,當初賒欠貨物給人家的時候,並沒有其它人在場,若要不知道這事的人去追討,實在是有欠妥當,還是本人去一趟吧!
於是他叫了一個隨從,花了兩角錢,從恆河南岸渡到北岸,到了賒欠貨物的人家,誰知賒欠的人不在家,只好再花兩角錢渡河回家。結果他為了討一角錢,往返渡河卻花費了四角錢,還耗費很多精神體力,弄得自己十分疲倦,這不是很大的笑話嗎?
世間人常為了微小的利益,不顧禮義,做些令人唾棄的事情,不但現世受人輕視,來生還要受到痛苦的果報,這不就跟富人顧小失大一樣嗎?豈是智者的行為呢!
‧摘錄自‧《百喻經》及《百喻新譯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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